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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对《黄帝内经》理论建构的影响及其意  PDF

  • 张登本
  • 陈震霖
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 咸阳 712046)

最近更新: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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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摘要

法家是先秦诸子之学中重要的学术流派之一,其“依法治事”“明其法禁”“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等思想对《黄帝内经》生命科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产生了深刻而积极的影响。《黄帝内经》中,无论是医学理论的形成,还是临床诊病、治病,乃至养生防病理论和技术的形成,无不深深地浸润着法家理念,并将法家“趋利避害”人性观化用为“恶死乐生”的生命科学知识内涵,且将其应用于临证疾病诊治理论和养生理论的建构。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No.82374618);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No.2022sf-040)

先秦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理念。经过春秋之管仲、子产,战国之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的传扬和发展,战国末期韩非子对法家学说予以总结、综合,乃至集成为一家,形成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秦朝建立中央集权提供了理论依据,后来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和法律体制,使之成为我国古代封建社会政治与法制的主体。法家提出了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足见其对法制的高度重视。这一法治思想一直沿用至今,成为稳定社会的主要手段。法家理念对《黄帝内经》生命科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亦有不可忽视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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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帝内经》对“法”基本涵义的应用

《黄帝内经》中总计126次论“法”。“法”的基本涵义有五:一指法令、法律,如“天符为执法”(《素问·六微旨大论》);二指法则、法规、准则,如“谨道如法,长有天命”(《素问·生气通天论》),又如“循法守度”(《素问·示从容论》);三指规律、常理,如“人以……四时之法成”(《素问·宝命全形论》),又如“不治,法四月……传五脏而当死”(《素问·玉机真脏论》);四指效法、仿效,如“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又如“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九以法野”(《灵枢·九针论》);五指方法、办法,如“阳明之阳,名曰害蜚(通‘阖扉’,门扇),上下同法”(《素问·皮部论》),又如“常以不病调(diào,察也)病人,医不病,故为病人平息以调之为法”(《素问·平人气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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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家“依法治事”原则对《黄帝内经》理论建构的影响

“法家”之“法”是指法律政令,认为无论是治国、治人、治事都应当有一定的法度。《韩非子·八说》认为“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这就是法家所强调的“依法治事”的基本原则。《黄帝内经》正是在全面接受并运用法家“依法治事”原则的前提下构建自己的医学理论的。

2.1 《黄帝内经》遵循“依法治事”理念建构医药学理论

由于法家崇尚之“法”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律令、原则和准绳,故而以“以人为本”“珍视生命”为医学基本准则的《黄帝内经》更是将“法”作为医学事业的行业规范及从医者必须遵循的行业行为准则。其所构建的医学理论原则包括藏象理论(五脏为本、脏腑机能、精气血津液生理机能、脏腑间的五行生克制化规律等)、经络理论(经脉命名原则、经脉分布规律、经脉走向交接规律、经脉表里关系及其脏腑络属规律、经脉的生理病理规律等)、病因的分类规律(阴阳分类法、三部之气分类法)、各类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发病规律、病传规律等,诸如此类的理论都有严格的知识内涵。这些医学的行业标准,都是业医者应当严格遵循的法度。

2.2 《黄帝内经》遵循“依法治事”理念制定医疗行业的临床行为规范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韩非子·八说》),临床医生的医疗行为也应当予以严格遵循。

一者,医生诊病必须遵“法”行事,并确定相应的诊病方法。《素问·移精变气论》曰:“治之要极,无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原文认为,诊治疾病的关键在于不要搞错色脉,能够运用色脉而没有丝毫疑惑,这是临证诊治的最大原则。

就诊脉法则而言,《黄帝内经》传载的诊脉方法有三部九候遍身诊脉法(《素问·三部九候论》)、人迎寸口二部合参诊脉法(《灵枢》的《禁服》《经脉》《四时气》等)、独取寸口诊脉法(《素问》的《五脏别论》《玉机真脏论》《经脉别论》等)、尺肤诊法(《素问·脉要精微论》《灵枢·论疾诊尺》等);凭脉诊病时要遵循“诊法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素问·脉要精微论》)的原则。诊脉最佳时间之所以选择在“平旦”,是因为患者经过一夜休整,机体的内环境还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人体之阴阳气血、脏腑经络尚未受到体外因素的干扰,因而能比较客观地表现疾病的真实情况。临床医生对自己指下感知具体脉象与所主病证的关系,则应遵循“长则气治,短则气病,数则烦心,大则病进,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代则气衰,细则气少,涩则心痛,浑浑革至如涌泉,病进而色弊,绵绵其去如弦绝,死(病情危重)”(《素问·脉要精微论》)的脉象主病原则。总之,医生临证在具体应用这些诊法时,除当遵循“诊法常以平旦”外,还应遵循“持脉有道,虚静为保”“察色按脉,先别阴阳”“见微得过,以诊则不失”(即“见微知著”的诊治原则),“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的“司外揣内”,“常以不病调病人……平息以调之为法”,人迎寸口“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以及人“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呼吸定息脉五动,闰以太息”等切脉诊病的法度。

二者,医生治病要严守法度。在此精神的指导下,《黄帝内经》制订了相应的治病原则和方法,认为医生治病必须遵循“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逆者正治,从者反治”(《素问·至真要大论》)等法则。

三者,针刺治病必须遵“法”行事。针刺是《黄帝内经》最常用的治病方法,在“用针之服,必有法则”(《素问·八正神明论》)观念指导下,制定了三刺法、五刺法、九刺法、十二节刺法(《灵枢·官针》)。艾灸、针刺放血、砭刺、推拿按摩等方法,概莫能外。

四者,组方也应当遵循君、臣、佐、使法度,才能达到“谨道如法,万举万全,气血正平,长有天命”(《素问·至真要大论》)的最终治疗效果。

五者,养生也要遵循法度,如“谨道如法,长有天命”(《素问·生气通天论》)。

诸如此类的一切临床行为,都应当严守医疗法度,都是法家“依法治事”理念在《黄帝内经》建构医学理论具体应用中的实例。

3 《黄帝内经》遵循“明其法禁”理念,制定医疗行业的临床禁忌

法家既认为“法所以制事”,又强调制事还必须“明其法禁”,如此才能达到“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则外无死虏之祸”(《韩非子·八说》)的治理效果。《黄帝内经》在建构生命科学知识体系时认为,医学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从业者不仅仅要遵循“法所以制事”,还应当要“明其法禁”。

3.1 针刺治病要“明其法禁”

《黄帝内经》主要传载了刺灸治病方法,并从多个维度制定了针刺治病过程中的“明其法禁”。

3.1.1 针刺时日要“明其法禁”

《灵枢·五禁》云:“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蒙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泻水。庚辛日自乘,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所谓五禁,是指运用针刺治疗时,须注意人体五部的禁刺之日。马莳认为,“天干之应人身,头为甲乙日,肩喉为丙丁,戊己为手足,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应股膝,壬癸应足胫。故凡天干自乘日皆无刺之”,此亦说明人与自然相应,天之五运六气与人体脏腑、经络是息息相应的。“自乘”乃干支值日的意思。不同的干支应不同的部位,每一日都会逢到一个值日的干支,人体相应部位气血旺盛。如甲乙日人气旺于头部;丙丁日人气旺于肩喉;戊己日人气旺于腹部和四肢;庚辛日人气旺于关节股膝;壬癸日人气旺于足胫。所以逢天干值日之时,人体相应部位就应该禁针,以免伤人旺气。具体言之:甲乙日自乘,禁用发蒙针法刺治耳部的听宫穴;丙丁日自乘,禁用振埃针法刺治天容、廉泉穴;戊己日自乘,禁用去爪针法刺治腹部及四肢腧穴;庚辛日自乘,禁刺关节股膝部位的腧穴;壬癸日自乘,禁刺足胫腧穴。

3.1.2 机体相关部位的针刺要“明其法禁”

《素问·刺禁论》指出,人体有一些要害部位,必须禁刺:①五脏的要害,针刺时必须避开,否则就会导致死亡;②刺伤血脉导致出血,也会引起不良后果;③某些部位不可深刺,如“刺脊间,中髓为伛……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鱼腹内陷,为肿”;④患者在暴饮暴食、大饥大渴、过度疲劳和情绪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不可施行针刺。

3.1.3 病人临证状态的针刺要“明其法禁”

《灵枢·终始》提出了“凡刺之禁”:①针刺前后禁房事;②针刺前后禁醉酒;③针刺前后禁喜怒;④针刺前后禁劳累;⑤针刺前后禁饱食;⑥针刺前后禁饥饿;⑦针刺前后禁大渴;⑧惊恐之时禁针刺;⑨剧烈活动后禁针刺。这是因为在上述诸种情况下,营卫气血本已失常,若再妄行针刺,不仅无益于取效,反会加重阴阳气血乖乱,可能会有“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的严重后果,这就是该篇制定针刺禁忌的理由。

《黄帝内经》中不乏针刺禁忌之论,如刺分四时,逆则为害(《素问·诊要经终论》);刺有天忌之日,不可对身体相应部位予以灸刺破痈(《灵枢·九针论》);另有逐月禁刺之法,如“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阳……”(《灵枢·阴阳系日月》)。凡此种种,虽互有区别,但基本精神一致,旨在说明人与自然息息相通,人体内脏腑经络之气血盛衰盈亏、生长收藏、表里出入随时间的推移必有相应的变化,因此在一定的时日内,人体脏腑主气不同,所以针刺当考虑禁忌之日。如此诸种临证针刺禁忌,均受法家“依法治事”“明其法禁”理念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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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疾病的临床护养要“明其法禁”

3.2.1 五脏病证的临床养护要“明其法禁”

《素问·脏气法时论》提出,心病,“禁温食、热衣”(“心恶热”之故);脾病,“禁温食、饱食、湿地、濡衣”(“脾恶湿”之故);肺病,“禁寒饮食、寒衣”(“肺恶寒”之故);肾病,“禁犯焠㶼(烧烤、煎爆食物)、热食、温炙衣”(“肾恶燥”之故)。此节所论五脏病证之所“禁”,与《素问·宣明五气》之“五脏所恶”(即心恶热、肺恶寒、肝恶风、脾恶湿、肾恶燥)的生理特性有密切联系。如“肺恶寒”,所以“肺病禁寒”。正因为“肺恶寒”,而寒邪是最易伤及肺而致肺失宣降的邪气,所以《素问·脏气法时论》有“病在肺……禁寒饮食、寒衣”之论。肺病“禁寒”是从肺病的临床养护调理的角度提出的,而“肺恶寒”则是基于肺的生理特征,故从“未病先防”的角度,站在避免感受寒邪,预防肺病发生的立场,强调寒邪可能对肺的伤害。肝为何“恶风”?“风胜则动”(《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是古人生活体验和临床实践观察的结论,由于肝主筋,主管肢体筋肉的运动,一旦肝之机能失常,则易发生肢体筋肉不自主的“风动”病证,故有“诸暴强直,皆属于风”“诸风掉眩,皆属于肝”(《素问·至真要大论》)的病机结论。可见,大凡临证见肢体筋肉“风动”症状者,其辨证定位应当以肝为先,这是“肝恶风”特征发生的基本立场。再如“脾恶湿”是脾的基本生理特性,是《黄帝内经》的共识,并以此为据指导临床组方用药,如“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素问·藏气法时论》)即是其例。脾属阴土,土性湿,湿盛则困脾,碍其运化,故有“诸湿肿满,皆属于脾”(《素问·至真要大论》)之病机概括。五脏病证的临床养护和治疗用药要“明其法禁”的内容还有如“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灵枢·五味》)。

3.2.2 气血筋骨疾病的饮食养护要“明其法禁”

《素问·宣明五气》云:“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五味所禁”与“五味所入”,表达了药食既能养人也能伤人的二重作用,尤其是在人体有病的状态下更要慎用。

3.2.3 特殊病种临床养护要“明其法禁”

(1)热病禁忌。《素问·热论》谓:“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此节论述了违背热病的饮食禁忌而引起的“食复”病证,该病证是指热病中因饮食因素所致的病情反复。其原因是热甚而强食之;“食复”发生的病机为其与谷气相搏,两热相合;此证的治疗原则是“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同时强调了热病的饮食禁忌: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2)“热中”“消中”病证的临床禁忌。“热中”和“消中”属于中焦热盛所致的病证,是消渴(《素问·奇病论》)病的另一种类型。此类病证多因“数食甘美而多肥”所致,因此临床治疗时一要“禁高梁(通‘膏粱’)”,以免高热量饮食滋生内热,加重病情;二要“禁芳草、石药”,因为“芳草之气美(美,当作‘㶣’chan,热也),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素问·腹中论》),也有助长邪热的作用,故而禁忌。

医生临床治病之理犹如“治国”之道,应当“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灵枢·外揣》)。这就是《灵枢》为何三次将治病与治国类比的原因,其用意就在于强调“明其法禁”在治病中的重要作用,也要求医务工作者对于医学行业制定的规范和禁忌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勿敢犯也”(《灵枢·玉版》)。

4 法家“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处事原则对《黄帝内经》理论建构的影响

法家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认为世间的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因此,处事之法也应当随着不断运动变化的事物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法家这一灵活机动的处事原则在《黄帝内经》理论建构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俯拾皆是。

4.1 “事异则备变”在养生理论建构中的应用

《黄帝内经》认为,由于受肾气以及五脏气血盛衰变化的影响,人体在不同年龄阶段表现为生(出生)、长(发育)、壮(壮盛)、老(衰老)、已(死亡)的不同阶段,男女两性虽然都遵循这一生命演化总规律,但又有差异,因此在各个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生理特征,要根据不同特征采用不同的养生方法,达到“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素问·上古天真论》)的养生效果。

4.2 “事异则备变”在九针理论建构中的应用

针刺是《黄帝内经》最主要的治病方法,但不同的病种由于病位、病性的差异,往往不能应用同一种规格的针具予以治疗。于是在“事异而备变”的思想指导下,不同部位、不同性质的病变就选择了不同规格的针具进行刺治,于是就有了“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灵枢·官针》)的临证经验结论。此节经文强调针具选择的重要性,认为“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针具依规格、形状的不同有镵针、员针、锋针、鍉针、铍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九种,其大小、长短、粗细、形状各不相同,这是根据临床治疗不同病证的特点而精心设计的。规格型号有别的针具所治病证有所差异,临床针刺时务必要结合疾病病位的浅深、病情的轻重、病程的长短而选用不同的针具,即所谓“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之义。

临床医生务必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部位的临床病证,选择不同长短、不同粗细、不同形状规格的针具进行刺治,如“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以鍉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如果违背了“事异则备变”的施针原则,就会发生“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灵枢·官针)的临床医疗事故。

4.3 “事异则备变”在外感热病六经证治理论建构中的应用

病证是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就外感热病(伤寒病)而言,随着发病时日的延长,其病变部位、病理反应、临床表现必然是有区别的。“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于是在“世变则事异”思想的影响下,就有了“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的治疗思路,自此奠定了以六经理论为辨证体系的基础,初创外感热病六经辨证的思路(《素问·热论》)。

4.4 “事异则备变”在脏腑病证传变之诊治理论建构中的应用

法家“事异则备变”理念在《黄帝内经》建构内脏病证的诊治理论中也是如此。《黄帝内经》认为,随着时间的迁移,疾病在五脏之间传变的顺序、病变所在的内脏、病理反应、症状特征均有明显的差异,故而有“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此言气之逆行也,故死……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是顺传所胜之次”之论(《素问·玉机真脏论》)。此节经文以五行理论为据总结了五脏疾病的传变规律:子病及母→传之所胜(相乘)→(再)子病及母→(再)传之于所不胜(相侮)。但是,经文又云:“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因而喜大虚则肾气乘矣,怒则肝气乘矣,悲则肺气乘矣,恐则脾气乘矣,忧则心气乘矣,此其道也。”因七情所致病证可以不按上述的病传规律进行传变,故前面所述的是一般传变规律,而此处则为特殊状态。《黄帝内经》对待五脏病传的思路,就是法家“事异则备变”处事原则的具体应用。

这一认识既是《黄帝内经》同病异治、异病同治、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等治病理论发生的基础,也是法家“事异则备变”思想的体现,更是中医“辨证论治”理论发生的文化背景。

5 法家的“趋利避害”人性观对《黄帝内经》理论建构的影响

先秦法家认为,“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民众固有的本性。管仲认为,“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商鞅也持这一观点,认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商君书·算地》)。《黄帝内经》在建构生命科学知识体系时,将法家“趋利避害”人性观化用为“恶死乐生”(《灵枢·师传》)的生命科学知识内涵。人类患病、死亡就是“害”;人类健康、长寿就是“利”。因此,使人健康、长寿,防避罹患疾病,促使延年益寿就成为医学的必然本质和终极目标。这就是《黄帝内经》要从疾病的临床诊治和养生保健两个维度应用法家“趋利避害”人性观构建相关理论的理由。

5.1 将“恶死乐生”之人性观应用于临床疾病的诊治

《黄帝内经》从临床医学的角度,将“恶死乐生”的人性观应用于临床疾病诊治理论的建构。《灵枢·师传》云:“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此节原文充分体现“恶死乐生”之“趋利避害”人性观的临床应用,认为病人围绕病情的各种诉求、喜恶,一定与病情变化相关,任何不适应疾病恢复的行为都会影响疾病的内在机理而妨碍治疗。例如王公大人(地位显赫的富贵之人),既要治病,又骄恣纵欲,此时要利用其“恶死乐生”之本性,可以应用心理治疗中的言语开导法,“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经文中的“败”,指保健治疗失败的原因,故应帮助患者进行心理病机的分析;“善”,指正确的做法,故应让病人了解却病、愈病以及保持心身健康的常识;“便”,即适当方便的治疗方法,故应指导病人选择适当方便的治疗方法;“苦”,即病人苦楚之处,故应开导病人苦楚之处,使之情志舒畅、愉悦。如此,病人的不正确要求则得以改变,从而合乎病情,以利于治疗。言语开异法治病的机理在于人们都有健康长寿的良好愿望,当患者明白自己疾病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后果,多会通情明理,这就顺应了“莫不恶死而乐生”的人之本性。

5.2 将“恶死乐生”之人性观应用于养生理论的建构

《黄帝内经》熟知民众都有“恶死而乐生”及追求健康长寿的本性,因而养生理论就成为其中的主要内容。如何养生?《灵枢·本神》认为,“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僻邪不至,长生久视”。此节经文重点论述了养生的最高境界及其最佳效果。养生最高境界的具体做法:顺四时而适寒暑(包括形体和饮食的寒温调适);和喜怒(即七情和合,心情愉悦);安居处(生活起居有规律,居住环境优越);节阴阳(性生活和谐而不过度);调刚柔(“刚”即“劳”,“柔”即“逸”,即劳逸结合,“形劳而不倦”)。通过养生达到的最佳效果:一是僻邪不至,即健康不病;二是长生久视,即长寿(延年益寿)。因此,《黄帝内经》充分展示了对法家“趋利避害”人性观的应用。

法家思想对《黄帝内经》医学理论建构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笔者仅从五个维度举例说明中医药理论知识源于这一先秦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故其本身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彰显将中医药学称为“是一个伟大宝库”的理由。

参考文献

1

张登本.《黄帝内经》二十讲[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713-15. [百度学术] 

2

张登本武长春.《内经》词典[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300. [百度学术] 

3

邢玉瑞.中医经典辞典[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541. [百度学术] 

4

孙理军张登本.《黄帝内经灵枢经》点评[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394. [百度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