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南阳 473061);2.张仲景国医研究院(河南 南阳 473061);3.成都中医药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00)
十版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将人体之气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一身之气;第二层次是为一身之气组成成分的元气、宗气、营气和卫气;第三层次是由先天元气和后天宗气所构成的脏腑之气和经络之气。其分类的逻辑矛盾在于:既然诸气均属人体的一身之气,则均应为先、后天之合气,为何书中对气进行分类时,言宗气、营气、卫气无先天之气?若无先天之气,其气即为外在之气,不能固摄后天,则宗气、营气、卫气就不能成为一身之气,与其属于一身之气相矛盾,不符合概念的自洽性。文中提出新的“气”分类方法及改进建议,认为人身无论何种气皆是先、后天之合气,皆由元气及后天谷气、清气组成,元气化生营卫,营卫合成宗气;建议以“神气”概念代替“经络之气”,以“大气”代替“一身之气”。
陈吉全,陈瑞祺.论中医“气的分类”的逻辑矛盾与解决方式[J].,2024,23(1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