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辨证论治”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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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东直门医院(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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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铭,男,博士研究生,香港注册中医,主要从事仲景学说理论、经方药物量剂量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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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对于“辨证论治”一词的理解,与过去并不相同,有必要对其正本清源。虽然是“辨证论治”是近代提出的新术语,但是从中医的发展历史来看,其概念自《黄帝内经》时已经拥有,直至上世纪五十年代,才开始被广泛讨论和使用。从文字的角度分析,“证”是指能够反映疾病本质的“临床表现”,而非现在一般所说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辨证论治”则是按照辨别证候时所获得依据,经过分析后作出治疗方法的判断,实际上即“辨证求因,审机论治”的缩写。再从中医理论的角度理解,“证”所强调的是“司外揣内”,亦即因“有诸内必形于外”而产生了“证”,证的产生是基于藏象学说,“辨证论治”实与“整体观念”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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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李宇铭.论“辨证论治”的本义[J].,201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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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线发布日期: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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